随着宠物饲养的兴起,宠物的健康成了老百姓身边重要的问题,很多动物诊疗机构应市场要求大量兴起,但市场上这些机构鱼龙混杂,医疗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有些还违规参与诊疗活动。因此严格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势在必行。
2024年4月29日,临安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临安区某某宠物诊所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从2024年起至检查当日(母猫绝育术)39起,累计收取手术费2万余元。经查明,该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但诊疗活动范围不包括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该公司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违法从事腹腔手术(母猫绝育术),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责令其停止动物腹腔手术的诊疗活动,没收其违法所得并罚款。
法律链接
农业农村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除动物医院外,其他动物诊疗机构不得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农业农村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动物诊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一)超出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诊疗活动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动物诊疗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于解决老百姓身边问题,保障动物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日常执法检查,促进动物诊疗活动依法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