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含派驻机构人员)建设和人才工作;负责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区党代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党建带群建工作;领导、指导村(社区)自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