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政〔2014〕47号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克服侥幸麻痹思想,消除松懈厌战和消极畏难情绪。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地区、单位、部位,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千方百计地防范事故发生。
二、深化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各类隐患整治力度
前一阶段,我镇个别企业还是发生了零星的安全生产事故,说明部分单位前一阶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为此,各村、企事业单位要以本辖区、本行业重点监管企业、中小企业、前期隐患排查数为零的企业和近期发生事故的企业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将隐患排查治理寓于执法检查之中,做好经常性的巡检、抽检和排查工作。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推进隐患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加大整改力度,要健全整改档案,进行跟踪监控,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限期完成整改。
三、明确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活动自7月底开始至8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农家乐、防汛、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
(三)检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彻底的自查。镇分管领导将带队对本辖区(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具体检查工作方案按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由镇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高虹公安局交警中队牵头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由镇消安办牵头组织实施。
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由横畈派出所牵头组织实施。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由镇村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实施。
农家乐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由镇三产旅游办牵头组织实施。
学校、中小学生乘车安全专项检查由镇宣传文教卫计办牵头组织实施。
(四)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内容
1、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2、农家乐旅游方面:目前是夏季度假旅游高峰,要根据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农家乐旅游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农家乐旅游饭店的安全监督检查,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防范食品、住宿、极端灾害天气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以及淹溺事故、旅游探险事故、高处坠落等事故。
3、汛期安全监管:当前,已进入汛期,天气变化无常,各村、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部署防范雷雨、台风等恶劣天气的各项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辖区内山塘水库、在建工程、临近山坡的厂房、建筑工地、工棚、公路及矿山采石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4、危化品方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各环节安全监管, 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研究推广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以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5、道路交通方面:要重点围绕人、车、路和行车秩序等环节,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重点开展工程运输车安全专项整工作;对客运车、公交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等车况及其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6、消防安全方面:加强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家庭式”旅馆、老结构居民住宅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整治、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生云为组长,汪正亮、傅建荣、汪勤勇、张林、余根龙、钱波同志为副组长,徐月素、余建民、徐一鸣、方学锋、楼刚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汪勤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镇安监办人员组成。要将本通知以及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二)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
要严格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于因安全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治遗漏、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制,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实效
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防走过场、草率应付,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登记,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短信、QQ群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各单位要把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于8月20日前报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高虹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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