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政〔2014〕48号
高虹镇关于成立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和派驻驻村普惠金融指导员的通知
镇各部门、驻镇各单位、各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发展以及加快金融改革的要求,推进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工程建设,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高虹镇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各行政村派驻村普惠金融指导员。
一、重要意义
实施金融普惠,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批示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全文转发了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普惠金融三年行动计划,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提高支农支小贷款覆盖面,改善农村金融基础建设,加大金融服务供给力度,构建基础金融不出村(社区)、综合金融不出镇(街道)的服务体系,让广大市民普遍享有金融服务的权利,享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
二、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村普惠金融这项民生工程,高虹镇成立了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镇长
副组长:分管农业镇长,信用社主任
组 员: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工业办公室主任、“三改一拆”办公室主任、“五水共治”办公室主任、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信用社副主任。
三、工作职责
在普惠金融工程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树立信用社是当地农民自己银行的理念,着重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全力配合镇中心工作。积极配合镇实施“绿色家园、富丽山村”建设,强化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大力推进“五水共治”,深入整治一线,了解情况,对接金融资源,帮助种养殖户、合作社、企业治污转型。围绕“三改一拆”工作,主动加强沟通与服务,运用“安居乐”农村住房建设贷款、“绿色家园、富丽山村”新农村建设贷款等信贷产品,帮助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利用金融杠杆作用,配套中心镇、中心村、精品村、特色村等城乡建设,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联乡结村”工程,为农村居民创造良好的宜居环境。
(二)帮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开展农村经济调研,认真开展企业和农户的调查授信工作,掌握辖内社会经济发展存在的瓶颈问题,积极对接各类资源,针对性地帮助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要引金融之水,灌溉三农之田,着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熟悉经济金融的特长,配合镇开展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工作,出谋划策,搭桥引线,积极推进“个转企、小升规”。
(三)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工程。以农村金融服务为中心,结合镇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调研,积极宣讲普惠金融相关文件,重点开展金融便利服务。找准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需求的结合点,推进村级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完善金融支农服务流程,推广“阳光信贷”模式,大力宣传信用联社10万元以下贷款全部以信用方式发放、30万以下贷款以丰收贷款卡的形式由柜面发放的政策。加大自助服务机具布放,拓展市民卡应用,促进智慧金融服务发展。形成诚信、自助的金融自助服务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扩大自助群体,深化农村金融普惠度。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按照“三位一体”的信用工程创建模式,打造良好的信用文化。
(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工作。借助“送金融、送服务、送文化”为主题的三送活动,把村文化礼堂作为我们宣传普惠金融的大讲堂,深入开展普惠金融品牌宣传,积极提供业务咨询、金融知识普及培训。组织举办镇干部、村干部金融知识培训班,推动镇干部学习掌握现代金融知识,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采用媒体宣传、现场服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现代金融知识,增强金融投资风险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能力。
(五)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针对目前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企业经营困难的现状,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确保每年信贷投放的有效增长。对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努力做到不抽贷不压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改善辖内信用环境。
(六)列席镇涉及经济、金融相关的各类会议。信用社要在年初制订普惠金融工程推进计划,把当年信贷工作的重点、信贷支农的目标、信贷投放的计划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年终要对当年普惠金融工程推进情况进行总结,一份报当地党委政府,一份报联社。
四、派驻驻村普惠金融指导员
为了进一步加大信贷支农力度,让更多的农户了解金融知识、享受到优质的金融服务,经研究决定向各行政村派驻普惠金融指导员。普惠金融指导员由信用社农户客户经理担任,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参与驻点村的中心工作。积极配合驻点村实施“绿色家园、富丽山村”行动建设,协助村开展“五水共治”工作,对接金融资源,帮助种养殖户、合作社、企业治污转型。围绕“三改一拆”工作,主动加强沟通与服务,运用“安居乐”农村住房建设贷款、“绿色家园、富丽山村”新农村建设贷款等信贷产品,帮助农村环境整治,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
(二)积极开展农户授信调查工作。对驻点村所有农户(村民)开展调查授信工作,符合授信条件的,要求授信面在95%以上。
(三)加大对驻点村新型农业经营体的信贷扶持力度。建立驻点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体台账,逐户掌握其生产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情况,及时予以信贷支持。
(四)加大对驻点村信用贷款和丰收小额贷款卡的发放力度。10万元以下贷款必须以信用的方式发放、30万元以下贷款必须以丰收小额贷款卡的方式由柜面发放,进一步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和手续繁的问题。
(五)协助做好驻点村信用工程的创建工作。在调查授信过程中,加大对驻点村关于信用村创建的宣传,不断提高村民的信用意识,不断改善信用环境。
(六)结合驻点村实际,加快推进助农取款POS机、个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金融产品营销,使农户逐渐接受离行式电子银行终端所带来的方便与快捷服务。
(七)为驻点村提供金融知识的咨询,包括支付结算办法、反假币宣传、理财等知识。
(八)参加行政村涉及经济、金融相关的各类会议。
附件:高虹镇驻村普惠金融指导员名单
高虹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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