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水涛庄水库放水预警方案
临安市水涛庄水库管理处
二0一二年二月
临安市水涛庄水库放水预警方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涛庄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做好水库放水预警工作,保证水库放水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功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预警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避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以保护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第三条 本方案采用的预警方式。一般情况下主要有电话、传真、短信、警示标志、鸣放警报等;特殊情况下(如通信、电力及交通中断时)可考虑敲锣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必须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第四条 本方案适用于水涛庄水库泄洪及其他特殊情况向下游放水进行预警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预警工作职责第五条 本方案主要责任部门和单位包括杭州市、临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临安市水涛庄水库管理处,临安市高虹镇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第六条 杭州市、临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监管本方案的实施;协调预警及放水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水涛庄水库管理处与下游各有关乡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的工作;负责监督水库下游乡镇(街道)政府预警方案的执行。协调处理预警及放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第七条 临安市水涛庄水库管理处主要职责:直接负责水库工程的放水预警工作;及时向杭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临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预警工作执行情况、闸门启闭情况、放水流量变化情况及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向杭州市、临安市防指办发送放水预警通知;组织人员加强放水期间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河道巡查;负责预警设备定期维护和预警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预警工作的日常宣传和组织演练。第八条 沿河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职责:接到杭州市、临安市防指办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预警程序;督促村委会及时通知沿河村民及涉水作业人员;组织落实人员、物资转移避灾等防范工作;放水期间加强河道巡查,发现河道及两岸存在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的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当地防汛部门报告;负责处理影响河道行洪的有关问题。沿河各有关村委会主要职责:接到预警信息,及时通知沿河村民及涉水作业人员,做好人员、物资转移避灾等防范工作;放水期间加强河道巡查,发现河道及两岸存在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的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乡镇、街道政府;协助乡镇(街道)政府处理影响河道行洪的有关具体问题;做好预警工作的入户宣传工作。
第三章 预警程序和内容第九条 泄洪放水预警(一) 预警要求 当水涛庄水库实施开闸泄洪放水时,水涛庄水库管理处组织开展预警工作,并通过传真、电话等及时通报杭州市、临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其督促相关乡镇、街道政府做好泄洪放水预警工作。(二) 程序和内容 1、水涛庄水库利用电话或传真向杭州市、临安市防指办通报将开闸泄洪,同时拉响泄洪警报。 2、各有关乡镇(街道)政府接到市防指通报后,负责通知沿河各行政村,并督促村委会及时通知沿河村民及涉水作业人员,组织落实人员、物资转移避灾等防范工作。 3、乡镇(街道)政府和村委会组织人员进行河道巡查,发现有影响人身、财产安全及河道行洪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遇问题无法解决且情况紧急或问题处理时间预计可能超过安全时间,及时向市防汛部门报告。 4、水涛庄水库管理处负责检查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河道情况。 5、水涛庄水库经确认预警工作到位后执行开闸操作,同时将泄洪放水情况及时上报杭州市、临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第十条 下游河道遇超标准洪水放水预警。预测水库上游发生超过二十年一遇洪水时,再次拉响坝顶及其他警报,并增加鸣放警报次数,延长警报时间,各相关单位持续做好并加强各项预警工作。水涛庄水库管理处向杭州市、临安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紧急报告情况。水涛庄水库管理处、沿河各有关乡镇(街道)政府和村委会要加密河道巡查。沿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和上级部署,做好超标准洪水放水预警和各项防范与抢险救灾工作,并扩大人员安全转移范围。第十一条 特殊情况下放水:地震,人为破坏,水质污染,水工建筑物抢修需放水时,参照泄洪放水情况发布预警。
第四章 预警工作保障第十二条 本方案现有警报系统设备3套,分别安装在水涛庄水库泄洪闸启闭房顶、高虹镇、青山湖街道(横畈)。警报系统设备操作人员需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并有较强责任心。第十三条 水涛庄水库管理处需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放水预警工作,并开展放水预警宣传工作。第十四条 对在放水预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不执行预警任务,预警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方案由杭州市、临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临安市水涛庄水库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2年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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