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是作风建设的主体,每名工作人员均要签署《机关作风建设承诺书》,并在镇公示栏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大督查力度。由镇纪检委牵头,开展不定期检查,着重对各办公室及人员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和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落实。三是狠抓违规惩处。在内部督查中,发现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镇进行通报;对被有关部门发现违反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对作风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办公室及个人在年度考核中各类评优活动。四是主动开展群众评议。定期采取问卷调查、组织座谈等形式,开展作风评议活动,同时明确作风评议结果与年底考核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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