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由镇人大主席为组长、本镇市级人大代表为组员的创建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落实督查责任;二是由人大办公室牵头,以座谈会、下村调研等形式组织创建村党员、群众、村民代表三个层面的代表,对创建工作建言献策,营造人人监督、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三是以每月召开例会的形式,听取创建村两委会负责人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创建情况,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四是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人大督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下村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督促,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