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2011]17号
关于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当前气候变化异常,动物及产品流通频繁,动物疫病发生机率增加。我市周边地区及周边乡镇疫情复杂严峻。为确保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临防指[2011]3号和临政[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我镇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实行春秋大防与每月补针,畜禽免疫率达到100%。强制免疫对象为猪瘟、猪口蹄疫、猪蓝耳病、牛羊口蹄疫、狂犬病、家禽禽流感。狂犬病免疫达到80%以上。
二、经费落实办法:强制免疫对象防疫费用由镇村二级共同投入。疫苗、器械、防疫员工资由镇财政支付;各村记账员工资由各村按村务工资支付。
三、实施和完成时间
1、猪口蹄疫、猪瘟于、蓝耳病,3月20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
2、狂犬病防疫3月1日-30日;并实行每月巡查补免。
3、禽流感防疫于4月25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
4、牛口蹄疫于5月底开始至6月20结束;
5、羊口蹄疫于3月25日开始发放疫苗
四、防疫员分工划片
1、潘定国:颊口片—桥西、桥东、下茆、株浪、石棚、九都、北坞、前坑。联系电话:15867192153
2、程剑勇:顺溪片—阳川、新燕、顺溪、祝川、岭下、里仁、乾山、申明。联系电话13282837823
3、俞梦根:洲头片—鸠甫、夏林、竹溪、邵家、沙干、洲头、义干。联系电话:13738078201
4、刘望琪:马啸片—浪广、浙川、石长城、马啸、湖门、大鹄、玉屏。联系电话13326138207
五、工作要求
1、防疫员、记账员必须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防疫员必须及时完成免疫标识上传工作。
2、防疫员在操作时必须对器械严格消毒做到“一畜一针一标识一登记”。
3、春防结束后必须于4月18日前将防疫登记表交镇农办。
4、记账员必须如实登记,记录规范清晰。
六、考核检查
1、动物防疫工作已列入村主要干部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2、春防结束,镇农办将组织人员对各村防疫情况进行检查(村委人员、经费是否落实,免疫密度、账物是否相符,记录是否规范、免疫标识佩戴)。
3、结合市级考核检查和免疫抗体监测结果,对防疫效果进行评估并对防疫员进行考核。
希各村落实好人员、经费,积极配合防疫员,切实做好春季动
物防疫工作,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抄 送:临安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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